當求職者找到一份心儀的工作,那么簽訂勞動合同就是求職面試的最后一個環(huán)節(jié)。此時內心歡呼雀躍的我們還是要留一個心眼,給自己把好最后一道關,以免自己的合法權益受損。
一、簽訂用工合同類型
看清合同類型是否是勞動合同,如果是勞務合同、雇傭合同等其它合同類型,一定要問清楚是怎么回事,勞務合同和勞動合同區(qū)別大了。勞動合同適用于勞動法,勞動法是最完整的保護勞動者的法律文件,企業(yè)必須嚴格按照勞動法規(guī)定保證勞動者的報酬、休息休假、保險福利等權利。勞動報酬要執(zhí)行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以及同崗同酬等原則。而勞務合同主要受合同法調整,用人單位只要不違反國家強制性規(guī)定和勞動者達成一致協(xié)議即可,充分體現(xiàn)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精神。在保護勞動者上勞務關系要明顯弱于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沒有法定義務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等保障勞動者各項權利。
二、合同用人主體
注意用人主體單位的合法性,確保實際用人單位和勞動合同上簽字蓋章單位是一家公司,實際勞動糾紛中就有勞動者與尚未成立的公司或者沒有用人資格的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后續(xù)因用人單位侵權致勞動者權益受損時,勞動者維權才發(fā)現(xiàn)合同上的用人單位并不存在,而不能要求其承擔責任,或單位用人資格缺陷導致勞動合同無效,最終勞動者敗訴的情形。求職者自己要避免先入為主,陷入錯誤認識,把李鬼當李逵。當被公司HR以崗位編制已滿等奇奇怪怪的理由要求暫時以其它公司的名義簽訂勞動合同時,入職者就得留個心眼了。
三、試用期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同時也是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進行考核的期限。為保護勞動者利益,試用期限有嚴格限制,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不得約定試用期;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不得超過一個月;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則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用人單位不可任性而為。同樣勞動者也不能任性,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可以解除勞動關系,但是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除外。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且不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求職者務必要計算清楚。
四、注意關鍵崗位條款
?。?)注意勞動合同中崗位任務和崗位職責條款,尤其是勞動合同中明確列明的勞動者完成工作任務的最低限度,當勞動者未能履行崗位職責,用人單位就可以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不用支付補償金。(2)關注勞動地點,現(xiàn)實中用人單位為方便人員調動管理,約定工作地點可根據(jù)公司需要變更,甚至有的勞動合同直接約定工作地點為全國。當勞動者工作地點發(fā)生大的變動時,可能生活成本就會大幅提升,夫妻子女長期分離影響天倫之樂。當然這種明顯侵害勞動者權益的條款和公司行為是無效的,但是我們還是要注意避免訴累,事先與公司講明白,確定具體的工作地點和可接受的某一地區(qū)范圍內的工作崗位調動。
五、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
法律規(guī)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因此,求職者務必要了解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尤其是經過全體職工代表大會決議或其它民主程序通過的規(guī)章,在對勞動者公示后,對勞動者具有效力,是用人單位合法解除的必要條件。
六、服務期和競業(yè)限制條款
勞動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違約金,除了以下兩種情形: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且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甲方提供的培訓費用,并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舉例來說,公司為培養(yǎng)高級技術人才,派青羊前往國外培訓學習,共負擔培訓費用五萬元。服務期條款約定青羊學成歸來后,要在公司服務五年,當青羊只服務三年就離職時,應當支付違約金但不應超過尚未分攤的二萬元培訓費用。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xié)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yè)限制條款,勞動者違反競業(yè)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但支付的違約金應當不超過公司因勞動者違約實際發(fā)生的損失。



